城镇规划、建设中的光环境问题
光环境的规划设计是城镇规划、建设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安全、舒适的光环境不仅有利于人们正常的工作与生活,还能美化城市,促进城市商业与旅游业的发展,有利于塑造良好的城市形象。对城镇规划、建设中的光环境,我们要尽早发现
其存在的问题,并从经济条件、文化意识、规划设计、法规与管理等方面深入探讨,查找原因。还要加快相关专业人才的培养,抓好城市光环境的规划设计,推动光环境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城市光环境、尤其是光污染的法规和标准体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促进城市光环境的良性发展,推动我国城镇化建设的和谐稳步发展。
1.1光照不足
对于城镇规划、建设中的光环境,光照不足是个不容忽视的问题。白天,光照不足主要是建筑物设计不合理等引起的日照不足;夜间则主要表现为道路、小区、公园等地方照明不足,会给人们的人身安全、交通安全带来危害。
日常的工作生活中,日光照明不仅能够满足人们的采光需要,还能满足人们的心理需求。但现在用人工照明取代自然光的现象却越来越严重,规划者有时对引入自然采光还是很勉强。而且,有些开发商在建设过程中,并不能按照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进行,缩小建筑间距、增加建筑高度以及擅自变更小区布局等现象依然存在。目前已出现多起业主因房屋采光不足而进行的投诉。
除了白天房间的采光不足,夜间的照明不足也是个重要问题。中国上海网站2005年5月19日报道,上海将对21个路段交通事故路口展开全面整治,主要是针对交通事故“黑点”(经常发生重大恶性交通事故的交通路段或路口)问题。报道中指出,交通事故“黑点”的形成,有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公路夜间照明不足,有的路段甚至根本没有照明。对于调查中的21个交通事故“黑点”,其中就有8个是由于路灯夜间照明不足,包括月罗路、沪太公路宝山段20.5公里路段、沪松公路从莲雄路到茸平路的5.2公里、叶新公路17.1公里、南果公路、宝钱公路、312国道江桥段和封浜段。
黑夜还给了一些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居民夜行提心吊胆,夜间缺少照明或照明不足地段便成了抢劫等事故的多发地段。而缺少路灯的小区、公园以及道路却很多,无法满足人们正常的照明需要,也给人们的人身安全带来隐患。
1.2光污染现象严重
我国的城市“亮化工程”近年来迅速发展,玻璃幕墙的应用也日益广泛,在亮化、美化了城市的同时,也带来严重的光污染问题。阳光照射强烈时,城市里建筑物的玻璃幕墙、釉面砖墙、磨光大理石和各种涂料等装饰反射光线,明晃白亮、耀眼夺目,形成白亮污染;随着城市夜景照明的迅速发展,特别是大功率高强度气体放电灯在广场照明和道路照明中的广泛采用,广场和道路表面亮度不断提高,商业街的霓虹灯、灯箱广告和标志灯闪烁夺目,令人眼花缭乱,有些强光直冲云霄,使得夜晚如同白昼一样,形成人工白昼;舞厅、夜总会安装的黑光灯、旋转灯、荧光灯以及闪烁的彩色光源构成了彩光污染。
玻璃幕墙的光污染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反射光对司机造成眩光,导致短暂“失明”,成为交通安全的一大隐患。矗立在交通繁忙道路和十字路口旁的一幢幢玻璃幕墙大厦,就像一大块几十米宽、近百米高的巨大镜子,在太阳光下熠熠闪光,反射光进入高速行驶的汽车内,造成司机的突发性暂时失明和视力错觉,使人头晕目眩,严重地危害行人和司机的视觉功能;二是玻璃反光形成大面积强烈光柱通过居民住宅的玻璃窗,影响室内人们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玻璃幕墙的反射光还会使人烦躁、失眠、食欲下降、情绪低落。盛夏时节,玻璃幕墙反射强光焦点温度甚至可达70℃以上,可酿成火灾[1]。
1987年德国柏林发生了一场奇特的火灾,原因是一些建筑物的玻璃幕墙因设计不当而成为一面大型聚光镜,其聚光作用使室温升高,引起易燃物燃烧。在现夜间的光污染现象也很严重。据美国一份调查研究显示,夜晚的华灯造成的光污染已使世界上1/5的人看不见银河。不当的夜间室外照明,特别是建筑物的夜景照明产生的干扰光,通过窗户照射到室内,照亮房间,影响人的正常工作、生活和休息。
在城镇规划、建设中,照明光源的强度、种类、数量、分布、色度等其中任一因子的不适,都可能引起光污染。光污染不仅造成电能浪费,破坏夜空环境、影响天文观测,还会危害人体健康、影响市民正常的工作与生活,造成交通事故、威胁人们的生命安全。光污染不仅影响人类,还会影响到动植物的生存,带来生态破坏。
1.3灯具设计、安装不合理
城市室外照明分为安全照明、功能照明、景观照明3种类型。室外灯具又具体分为多类:车行道灯(简称路灯)、步道与庭院灯、高杆灯、低位(草坪)灯具、投射灯具(泛光、小型投射灯)、下照灯、埋地灯、壁灯、水下灯、嵌入式灯、光纤照明系统、太阳能灯具[3],由于它们适用场所的不同,功能不同,所以在灯具的设计、安装角度与位置上也存在不同。
目前灯具的设计很多还停留在“亮不亮”、“美不美”的要求上,而没有达到“健康不健康”的要求。对于那些能适
应城市建设的功能性灯具的开发还有所欠缺。许多夜间光环境的设计缺乏专业化。譬如,有些建筑物、广场、道路的饰灯,完全是灯具和色彩的简单堆砌,只强调了亮度与花哨,忽视了其表面材质及周围环境的特点,而一味地采用泛光照明;在城市的一些交通干道,路灯的安装角度存在一些问题,路灯照射方向的固定,使得一些地方不能充分照明,无法达到理想的照明效果;照明灯具及控制设备不合理安装,如灯具及控制设备的裸露、安装时对建筑立面造型的破坏等现象大量存在。而且,有些灯具安装的不够牢固,笔者曾在某公园看到很多路灯都被摘了顶盖和灯泡,因为路灯的顶盖都是铁制品,上面的螺丝也很容易被拧掉,成为“黑手”的目标。当然这也反映了管理方面的失误,但是安装的牢固性还是很重要的。
有些城市过于注重路灯灯杆的造型,不太注意照明效果。而且有些夜间照明的灯具,其安装位置不当。今年夏天笔者曾在苏州电视台看到一报道,苏州某街道道路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原因是街道整改后,宽阔的道路上竟然有一根光秃秃的路灯灯杆独留在路中间,这不仅影响市容,还给交通安全造成了隐患。
1.4模仿现象严重,缺乏城市特色
夜景照明设计中,普遍存在文化品位不高,忽视照明设计与环境的和谐,单纯追求亮度,追求豪华的情况。每一个城市都有自己的习俗与文化脉络,尤其是品味各异的历史名城、古迹。可在夜景照明表现、渲染手法上,大城市模仿国外城市,中、小城市模仿大城市的现象非常严重[4]。应该在学习的基础上有所创新, 不能一味的模仿。尤其是在城市夜间光环境的规划、建设上,要从城市的实际情况出发,深刻理解本城市的政治、经济、文化、历史、艺术内涵[5]以及城市的地形特点,准确把握城市市容形象特征,建设有自己特色的城市夜景照明。对一般的城镇来说,如何在夜间光环境中体现城市历史、文化、风土人情等特征是一个值得认真研究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