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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路照明灯具的要求

    发布时间:2016-07-01
         目前用于道路照明的灯具前面已讲过,基本上可分为功能性灯具、装饰性灯具、功能性装饰灯具三大类。道路照明灯具的设置方式和使用场所,一般按城市道路结构形式、宽度、车辆和行人的交流流量来确定,对于高架立体交叉、弯道、险道、绿树成荫和大型广场就比一般的直道连续照明复杂得多,照明要求也高得多。因此,对道路照明灯具的要求,是需在道路照明设计时认真考虑和对待的问题。下面主要介绍几种典型的道路照明方式和采用的灯具适用场所。
      1.悬挑式照明:道路照明灯具系功能性道路照明灯具,有杆顶式、单挑式和双挑式三种,灯杆布置在道路的绿化带或路肩上,沿道路的纵向延伸排列。采用的照明器为满足高效率、低眩光的要求,而采取一系列控光措施,其作用是重新分配光源的光通,以提高光的利用率和避免眩光。这种方式适用各种交通道路。
      2.装饰性照明: 系庭院式装饰型照明灯具,其形式分柱顶式、组合装饰型、树枝型式等。该灯具一般采用装饰性材料围绕光源组合而成,它以优美的造型美化环境,并适当顾及灯具效率和限制眩光等要求。由于装饰性灯具种类规格繁多,适用于步道、庭院、游览风景区的人行道,以及公园内的道路照明。
      3.组合式照明,图系组合式照明形式,即功能性装饰灯具,其形式分灯臂放射型、灯杆组合型、高杆照明等多种形式。这种灯具除具有功能性灯具特性外,灯具的造型、结构根据不同的场所和使用功能、不同的地理环境与装饰艺术融为一体,既点缀美化市容,又达到了良好的照明效果。适用于广场及交叉路口中央绿岛,也可用于较宽阔道路的快慢车道的隔离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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