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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业中心的门头与广告照明

    发布时间:2018-02-02
      门头照明是指入口大门和商店的店名或店标的照明,这是商店外部照明的重点部位,也是商店内外的联接点。可运用内透光照明,如吸塑字。良好的店头照明可促使在门口的顾客产生一种入店的兴趣。店头照明一是要有特色;二是用光色要具有诱目性,该部位的亮度应比它周围的亮度高2到3倍;三是和店内的照明及旁边的橱窗照明既要有别,又要协调。入口处景观亮化设计可考虑采用配置景观灯、地埋灯或结合相关景点的亮化等多种方式。

      商业街道、建筑物立面等均是良好的广告位。商业街可以借助庭院灯光反应静态的广告,建筑物立面可用LED屏反应动态的广告。建筑物楼顶也可设立灯箱广告,运用内透光的照明方式。或运用投光灯打亮三页翻广告。

      橱窗是商业建筑集中展示的窗口,也是商家表达商业理念的舞台。可用直接照明、间接照明、装饰照明均可。橱窗的照明设计可以借鉴舞台灯光设计的方法,创造戏剧性的光色变化,满足商品的视觉需求。橱窗内的亮度必须比卖场的亮度高出2到4倍,但不应使用太强劲或动态的灯光,否则会使消费者眼花缭乱,造成不舒适感觉。照明应强调商品的特色,尽可能在反映商品本来面目的基础上,给人以良好的视觉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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