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道路照明中存在的问题
1.路灯设置过密,浪费资源现象严重
通过对沪杭甬路灯照明功率密度分析,发现路灯存在设置过多、间距过密现象,远超过道路照明实际所需数量,使资源无法得到合理配置。路灯设置过多过密,需要更多的人力、物力参与路灯的生产、设置、管理,增加了财政支出,造成资源上的巨大浪费,同时也加大了能源的需求和消耗,提高了用电量,增加了照明工程的材料消耗和建设成本。此外,在路灯工作过程中,还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碳,这些都与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低碳经济的宗旨相悖。
2.路灯间距设置不统一
以上海市西藏南路为例,在所测路灯间距中,最短为18米,最长为31.3米,差距达10米以上。路灯间距设置的随意性会使城市道路路面平均亮度不均匀,在夜间会使人产生视觉差,难以保障车辆和行人夜间对道路亮度的需求,给交通安全埋下了隐患。
3.路灯高度设置不规范
根据国家《CJJ45-2006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的规定,城市道路路灯高度应与道路宽度呈正比。在路灯呈两侧对称分布和交错分布时,路灯的高度应分别为有效路宽的0.6倍和0.8倍。以杭州的文晖路和上塘路为例,其道路路宽分别为26米和30米。根据标准,路灯高度应分别为19.2米和18米,但实际上这两条道路的路灯高度统一设为12米,与标准值的差距分别为7.2米和6米。这是杭州市出于建设“旅游城市”、“国际城市”等目标的需要,为追求道路设置的美观和整齐,而忽略了每条道路的路宽不同,采用大片区域相对统一的路灯高度。在乘数效应的作用下,势必造成路灯间距与标准值之间的差距进一步扩大。
4.亮度失控,造成光污染和能源浪费
当前,城市路灯管理相关部门,在实施照明工程的时形成了越亮越好的错误理念,“光亮工程”成了“比亮工程”,缺乏城市整体照明观念和成本观念,致使有些城市道路路面的照明功率密度和平均照度严重超标。据调查,沪杭甬的路灯照明功率密度值远大于标准。
路灯设置随意、不规范所导致的亮度失控,产生了较严重的光污染,既影响居民的居住和生活环境的和谐,也加大了能源的需求和消耗,还造成用电紧张,增加道路照明工程的材料消耗和建设成本。
5.路灯对称分布不科学
在路宽、路灯高度、路灯功率、平均照度不变的条件下,路灯双侧交错分布是最节约资源的。但杭州市为了城市的美观、统一,目前路灯分布类型多为双侧对称分布,在路宽为20~30米的6条路段中,只有文晖路的路灯设置采用了双侧交错分布,其余5条路段皆为双侧对称分布。相关部门在未经过实地调查分析的情况下,随意选择路灯分布类型,缺乏科学依据。
6.路灯设置不低碳
城市主干道上设置的高压钠灯功率多为400W,以路灯一天工作10小时计算,日耗电量为4度;按我国每发1度电排放二氧化碳0.785千克计算,一盏路灯每天产生的日二氧化碳为3.14千克。以杭州市的体育场路和朝晖路为例,这两条道路因路灯设置过密,分别造成32盏和92盏路灯的浪费,年度需要额外电能分别为46720度和134320度,造成额外碳排放量36775.2千克和105441.2千克。路灯设置过密,不仅会造成资源浪费,而且还会增加额外的碳排放量。当政府将节能减排的目光投向企业时,殊不知路灯也是一个“排碳大户”。过度设置城市路灯增加了碳排放量,与构建“低碳城市”和“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相违背。
7.路灯评价指标落后于国际标准
目前,国际上CIE(国际发光照明委员会)、IESNA(北美照明工程协会)和发达国家对道路照明的关键评价指标是平均亮度、亮度均匀度、配光曲线。杭州市因受技术、测试条件的制约,只能采取平均照度、照度均匀度来衡量,道路照明的技术规范明显滞后于世界同一标准的规范。现阶段,全国各地路灯建设管理部门具备测量配光曲线设备的寥寥无几,在这种技术规范指导下的路灯行业技术,必定落后于国外的管理水平。
8.城市道路照明规划缺乏科学性
目前在我国最具权威性的《CJJ45-2006道路照明标准》中,路灯间距的标准有两个:路宽、灯高、路灯间距关系标准,道路照明节能评价指标——照明功率密度。但是采用这两
这个标准对同一条道路的路灯间距进行计算,结果相差甚远。例如,杭州市部分路段路灯设置标准间距:体育场路分别为37.8米和65.71米,天目山路分别为50.4米和46.94米,省府路分别为42米和59.74米,上塘路分别为63米和43.81米,朝晖路分别为36.4米和83.26米,文晖路分别为67.2米和50.55米。同一文件中所涉及的两个标准之间存在着较大的矛盾,可见我国城市道路照明标准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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